◼︎ 計畫名稱:
110年度第一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徵求
◼︎ 計畫目的:
為配合教育部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選送學生赴國外先進或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由薦送學校自行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職涯生活輔導並培育國內學生更加瞭解國外先進或新南向國家文化,有助未來深耕與各該國關係及合作發展。
◎ 請有意申請的老師提出申請案件,並請將通過各學院審核的案件於 110年1月22日 之前將電子檔寄送至國際處。
◎ 新申請案出國期間為 110年6月至111年10月底。
◼︎ 申請資格
(一)計畫主持人:本校之專任教師。
(二)共同主持人:得聘一名,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
(三)計畫選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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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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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之語言能力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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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公告依據之教育部補助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但不同補助類型計畫名額及經費有剩餘時,本校得選送學生至不同補助類型計畫。
📎 以下附件為校內甄選簡章中英文版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