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研究生助學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相關規定請參照附件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
一、博士生全時研究生勵學金:
(一)申請資格:博一、博二之全時研究生,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
(二)申請流程:申請勵學金之學生限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各系所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或逾期申請者視同放棄。經各系所務會議審核資格後,彙整申請資料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報研究生獎勵學金審查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應於一週內進行請款作業。
(三)獎勵金額:每人每月核發勵學金參萬元,每次獎勵一學期;但本校與中研院、國衛院(以下簡稱其他機構 )合作之博士學位程研究生,已領有其他機構之獎勵學金,而其每月金額不足參萬元者,僅就其差額範圍內予以獎勵。
二、碩士生全時研究生勵學金
(一)申請資格:碩一、碩二之全時研究生,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
(二)申請流程:同第二款第二目。
(三)勵學金額:以當年度研究生獎勵學金總經費扣除依本要點第三點第一到三款核發後之餘額,依受獎人數進行分配。
請各位同學填寫附件”研究生勵學金申請書暨切結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後,於9月11日(四)下午5時前繳至所辦公室俾便進行系所審查。
謝謝!!
備註:
1. 研究生勵學金需每學期皆需提出申請,以符合法規規定。
2.«本辦法相關辦理申請時程皆有規定,敬請務必依據辦法辦理,不符辦法規定繳件者,學校將不予受理,敬請配合。
3.入學優異獎學金【受理窗口為學務處課指組】,請符合辦法申請者至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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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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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9日(一)至9月20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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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辦法申請者,自行檢附完整申請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
«重要訊息«
已申請通過獎學金者,不需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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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法及表單已公告於學務處網頁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全時研究生勵學金受理申請公告:http://osa.tmu.edu.tw/files/14-1001-5166,r15-1.php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研究生入學優異獎學金受理申請公告:http://osa.tmu.edu.tw/files/14-1001-5165,r15-1.php
若有任何研究生獎勵學金相關之問題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李逸亭 分機2220 Email:tinglee@tmu.edu.tw
參考連結:http://osa.tmu.edu.tw/files/14-1001-5166,r15-1.php